“净网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重拳打击涉网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重点围绕整治网络乱象、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卫、督促网络运营者切实履行安全防护义务等方面,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工作,不断规范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省网安部门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办理行政案件8675起,对突出问题乱象挂牌整治85批次;警告8141家(人)次;罚款46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万元,行政拘留222人,对违法违规网络运营者暂停业务或停机整顿142家次,关停或下架违法违规移动互联网应用1100余款。
现发布“净网2019”专项行动
第七批清理整治
典型案例:
一、如皋某单位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南通某技术公司拒不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案
接公安部通报线索,南通如皋市某单位网站遭黑客攻击植入木马,致使网站跳转为博彩网站。
经查,该单位网站管理混乱,技术防护措施薄弱。侦查过程中,为网站提供维护服务的南通某技术公司,在接到警方调取证据通知后,虚与委蛇,推脱应付,甚至采取删除木马病毒文件的方式,拒不向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致使相关证据灭失。今年9月,南通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规定,对如皋某单位予以罚款1万元,对具体责任人予以罚款5千元;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8条、第69条规定,对南通某技术公司予以罚款5万元,对具体责任人予以罚款1万元。
二、无锡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工作发现,无锡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的汽车美容连锁管理平台,遭黑客攻击破坏造成不良影响。
经查,该公司安全意识淡薄,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制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今年9月,无锡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予以罚款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2万元,责令限期整改,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三、南京某高校研究所等单位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南京警方在侦办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发现南京某高校研究所、南京某职业学院、南京某软件公司等3家单位网站被获取管理员权限,网站被指向博彩网站链接,相关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今年7月,南京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南京某高校研究所等3家单位分别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四、海门某仪器公司、某商务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南通警方在侦办南通海门某仪器公司网站被黑客攻击案中,发现该仪器公司及其网络运维方海门某商务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今年7月,南通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海门某仪器公司、某商务公司分别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五、镇江某酒店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工作发现,镇江某酒店未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致使泄露公民个人住宿信息13条。
今年9月,镇江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2条、第64条规定,对该酒店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六、徐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接公安部通报线索,某款手机赚钱类APP疑似侵害个人信息。经查,徐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发、运营的该款手机赚钱类APP在用户安装、运行使用过程中,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未经被收集者同意。
今年9月,徐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1条、第64条规定,对该网络科技公司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七、南京某房地产公司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南京警方在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南京某房地产公司下属的一家售楼部,在经营过程中收集大量业主购房、贷款等信息。但该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其收集、存储的购房者个人信息安全。
今年9月,南京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2条、第64条规定,对该房地产公司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江苏警方将继续加大对各类网络乱象整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网络运营者,切实承担起网络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履行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违法有害信息处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义务。